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

Connor 币安中国官网 2024-04-16 37 0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22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可分离交易债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可分离交易债券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投资”)的通知,恒健投资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4〕264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12个月可分离交易债券。根据《无异议函》,恒健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恒健投资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部分发行或不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恒健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428,51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79%可分离交易债券。恒健投资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后续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可分离交易债券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可分离交易债券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可分离交易债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可分离交易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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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可分离交易债券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召开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可分离交易债券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离交易债券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一15:30;

(2)H股类别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30-16:00;

(3)A股类别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16:00-16:30可分离交易债券

上述年度股东大会和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可分离交易债券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可分离交易债券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可分离交易债券

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可分离交易债券。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具体方式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相关公告可分离交易债券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可分离交易债券

凡持有公司A股股票,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可分离交易债券

凡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并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交易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29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可分离交易债券。H股股东有关安排请参见H股有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可分离交易债券

7.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可分离交易债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3年度股东大会

除第6项议案以外,上述其他议案已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可分离交易债券。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日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等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于2023年10月9日任期届满离任的杨家义、夏策明和邓志祥等三位独立董事,及王鸣峰、李馥友、徐华等三位现任独立董事的薪酬每月按人民币5,000元预发,于次年根据履职评价结果进行结算,评定为优秀的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0万元,评定为良好的年度薪酬为人民币8万元,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年度薪酬为人民币6万元可分离交易债券

上述第6项议案已于2024年1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可分离交易债券,议案的具体内容为: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已拟定2024年度投资计划及资本性支出预算可分离交易债券

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在运核电站的稳定运行、在建核电机组的工程建设及核电项目核准前的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5.9亿元可分离交易债券。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252.1亿元,用于在运核电站的技术改造、在建核电项目的建设资金投资、核电前期项目开发、科技研发投入和信息化建设投入;股权投资人民币3.8亿元,用于核能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的资本金投入,以及潜在或或有项目的收购;另外,储备人民币50.0亿元,用于市场应对和或有事项处理。

该投资计划及资本性支出预算已获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将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以批准2024年度投资计划及资本性支出预算可分离交易债券

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分离交易债券

上述特别决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可分离交易债券。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投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可分离交易债券

除上述需于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外,独立董事还将于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已于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可分离交易债券

(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別决议案审议下述议案:

1.审议《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于2024年4月11日登载于港交所披露易网站()。 (三)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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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于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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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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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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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15:00前交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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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预登记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

登记方式:有意出席(亲自或委托代表)股东大会及于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请填写参会回执(附件3),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具体联系方式见本通知第五节(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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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场登记

时间:2024年5月29日13:30一14:30

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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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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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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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H股股东

H股股东有关安排请参见H股有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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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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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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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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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会议联系人:陈拓

联系电话:0755-84430888

电子邮箱:IR@cgnpc.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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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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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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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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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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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参会回执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3816”;投票简称:“广核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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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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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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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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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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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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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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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A股股东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当日,即2024年5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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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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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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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2023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持有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份股(股东账号:),兹委托(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享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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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按下列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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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未明确投票指示的议案,受托人有权根据股东大会要求的投票方式,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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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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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持有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份股(股东账号:),兹委托(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受托人享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可分离交易债券

。对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按下列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对上述未明确投票指示的议案,受托人有权根据股东大会要求的投票方式,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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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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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会回执

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人/本公司持有__________股“中国广核”(003816)股票,拟参加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召开的下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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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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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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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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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此回执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7:00或之前,可专人或专函邮寄送达至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23层(邮政编码:518026),或发送邮件至:IR@cg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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